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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各行政事业单位:
1、 购买行政事业收费票据,须携带收费许可证、收费票据购领证、已用发票,以旧换新;
2、 购买行政事业单位银钱票据,须携带银钱票据购领证、已用发票;
3、 出售票据时间为:周一—周四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4、 驻区单位的开发区补助及效益奖金申报表务必于管委会干部处公布系数3日内报送开发区财政局行财预算科;
5、 各单位月度报表须在月度终了5日内报送;季报于季度终了7日内报送到开发区财政局行财预算科,同时附季度财务分析说明。
开发区财政局行财预算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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