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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自1992年实施以来,已有近二百万人通过考试并取得了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证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是建立科学、公平、公正的会计人才评价、选拔和培养机制的重要措施,对促进广大会计人员系统学习会计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自身业务素质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为了完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会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素质的要求,财政部、人事部对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规订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初级资格考试和中级资格考试两个级别,初级资格考试设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两个考试科目;中级资格考试设中级会计实务(一)、(二)、财务管理、经济法四个考试科目(中级四门课程可以两年内完成)。通过考试合格取得初级资格的会计人员,可根据其具体情况按照人事部有关规定聘任为会计人员或助理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通过考试合格取得中级资格的会计人员,可聘任为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
根据《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的要求和财政部、人事部确定的考试科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拟订了上述两个级别六个科目的考试大纲,并经人事部审定。各科目考试大纲分基本要求和考试内容两部分,划定了各级别考试命题的范围。为了便于广大考生学习应考,全国会计考办将人事部审定的考试大纲汇编成《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和《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根据人事部审定的考试大纲,全国会计考办编写了《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两科初级资格考试科目的指定用书和《中级会计实务(一)》、《中级会计实务(二)》、《财务管理》、《经济法》四科中级资格考试科目的指定用书。考试指定用书中所引用的法规、规章、准则、制度,截止到1998年8月31日,两个级别六本考试指定用书严格按照考试大纲所确定的考试内容编写,不仅阐述了会计准则、会计制度改革的新内容,也介绍了其他考试科目所涉及的法规、制度及理论研究的新成果,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会计人员的要求和会计工作的实际需要。《初级会计实务》和中级会计实务(一)》、《中级会计实务(二)》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及最新发布的具体会计准则为主要依据,着重阐述企业会计实务的内容,同时兼顾预算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和《经济法》除简要介绍经济法基础理论外,着重阐述会计及会计相关法律制度;《财务管理》主要以资金筹措、投放、营运、分配为主。同时兼顾财务预算、控制与分析。通过学习考试指定用书,有助于广大会计人员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具备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促使会计工作水平上一个新的台阶,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
为了帮助考生全面理解考试指定用书中的内容,便于考生学习和巩固所学的知识,全国会计考办根据考试大纲和考试指定用书,编写了《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学习指南》和《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学习指南》两本考试参考用书。以上两本学习指南内容结构包括“学习目的与要求”、“内容提要”、“练习题”以及配套的“练习题答案”四部分。
此外。全国会计考办将考试指定用书涉及的有关最新法规、规章、制度汇编成《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考法规汇编》一书。以方便考生和其他有关人员学习时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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