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自1994年8月25日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至今,我们走过了六年的历程。在短短的六年时间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充分依托北京首都优势,积极营造与国际接轨的投资环境,各项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开发建设和招商引资实现了稳步健康的发展。截止到2000年12月底,开发区累计入区企业817家,吸引投资额26.8亿美元。其中三资企业222家,投资额20亿美元。世界500强企业中有25家在开发区落户,他们中有诺基亚、通用电气、朗讯科技、德尔福汽车、联合利华、拜耳、施耐德、ABB等。初步形成了三个重要群体、四大支柱产业,即:跨国公司、高新技术企业和上市公司三大相互关联的群体;生物技术与新医药、数字技术与电子信息、电力电子技术与光机电一体化、材料科学与新能源等四大支柱产业。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北京唯一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对于充分利用和依托首都的科技、教育、人才、信息、市场和资金等有利条件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经过几年的积累、铺垫和努力,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已经具备了总体规划科学、市政条件配套、政策环境优越、服务体系完善、法制环境良好的投资环境,这也是受到众多投资者青睐的主要原因。一是地理、区位优势得天独厚;二是基础设施完善,社会功能健全;三是生态环境良好;四是政策环境优越;五是法制环境规范;六是办事程序简化,服务优质高效;七是发展空间大、前景好。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京财办(2001)680号文件,明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职责如下:
一、按照《预算法》规定,开发区财政收支纳入市级收支预算。由开发区财政局负责向市财政局编报预算和决算。
二、比照区县财政的管理职能,开发区财政局在区内行使以下职责:
1.负责区内国有资产的基础管理工作。办理国有资产投资、转移、收益等有关事宜,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督、考核。
2.负责区内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审核财务决算。负责会计人员的培训、管理。
3.负责区内建设项目的财政财务管理。按市财政局规定管理区内土地收益等资金。
4.负责区内各项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
5.负责区内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和政府基金的票据管理。
6.负责区内政府采购和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工作。
三、开发区财政局承担以下责任:
1.保证完成开发区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
2.按时报送各类财务会计报表,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3.保证财政专项资金不被占用、挪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保证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
开发区财政分局以财政制度、法规为办事依据,以为开发区聚财理财为工作宗旨,本着为开发区企事业单位服务的精神,以履行财政的配置资源、调节经济、分配、监督等职能为己任,对开发区企事业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在企业提供完备资料的前提下,三天内办理完财政登记手续。
二、礼貌待人、语言文明,细致、耐心、准确地解答企事业单位提出的有关财政政策、法规等业务方面的咨询。
三、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向企事业单位宣传财政政策、法规。
四、按照规定标准收取工本费、资料费,不随意乱收费。
五、按照预算审批程序,及时拨付预算资金。
六、开发区财政分局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在企事业单位控购申请符合要求的前提下,三天内办理完区内代批控购商品的审批;对需经市财政局控办审批的区内企事业单位的控办申请,三天内完成内部审批手续,并及时上报市财政局控办。
注:以上规定的办事期限,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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